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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)废旧电池的处理

日期:2017-09-22阅览:274

不得随意丢弃废旧电池,以免污染环境,本产品废蓄电池由本企业或经销商、政府指定网点负责回收。


电动自行车充电须知:

(1) 警示,用户充电时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,否则后果自负;

(2) 提示,必须采用原装充电器;

(3) 注意充电器所能充电的电池的类型和适用电压,严禁混用;

(4) 充电器时应放置在通风环境下,严禁在密闭空间或烈日及高温环境下充电,不得将充电器放在鞍座或尾箱内充电。

(5)充电时,先插电池,后加市电;充足后,先切断市电,后拔电池插头。

(6)当绿灯亮起应及时切断电源,禁止在不充电的情况下,长时间将充电器空载连接在交流电源上。

(7)在充电过程中,如指示灯异常、出现异味或充电器外壳过热,应立即停止充电,并对充电器进行检修或更换。

(8)充电器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,注意避免异物进入,特一别是避免流入水或其他液体,以免造成充电器内部短路。充电器尽量不要随车携带,如确需携带的,应在做好减震处理后放.置于工具箱内。

(9)不得自行拆卸或更换充电器内的器件。